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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程序
转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2017-03-24 09:30  

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整改工作部署安排,现就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党费收缴工作机制

认真执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按月自觉足额交纳、党支部按月收缴上交、分党委(党总支)按季度报备的党费收缴工作机制。教职工党支部每月将党费交到计财处,并将交纳明细和财务收据一并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备案;学生党支部按季度将党费和交纳明细交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由学院按季度将学生党员党费交计财处,开具财务收据。逢学校寒暑假,每年1月、2月党费和7月、8月党费可分别于开学初一并交纳,分党委、党总支按季度进行报备。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过程管理,校党委组织部将在近期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从20174月起启用,作为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凭证,如实记载党员党费交纳情况。

二、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

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记录内容,主要记录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专题学习、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情况,如实记载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情况,做到记录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整洁清晰。党支部工作记录参考样式详见附件。各分党委、党总支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按样式统一印制使用记录本。党支部工作记录作为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着力构建以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以党校培训为主要方式,结合分党委、党总支集中组织、党支部联合组织等多种方式,重点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继续教育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重点围绕这四个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对象、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具体安排、经费估算等内容,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于410日前将该计划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校将重点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党员代表等教育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乌  

联系电话:6575733

附件: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参考样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323


党支部工作

(参考样式)

党支部名称: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基本情况

党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

党员

人数

正式党员

人数

预备党员

人数

支部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内

职务

 

 

出生

年月

行政

职务

分工

情况

 

副书记

 

党小组名称


序号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党内职务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工作内容

□支部大会    □支委会    □党小组会         □党课

□专题学习    □党日活动  □专题组织生活会  □支部其他活动

 

主持人

 

地点

记录人

参加人

列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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